强制拆迁并不是硬道理!

强制拆迁并不是硬道理!

度矩杂文2026-04-26 03:14:47
最近,拆迁和强制拆迁的话题好像很火爆,也发生了很多的雷人雷语雷事,我在这里不一一列举。当然,很多强拆事件的执行者,表面上看可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地产开发商。但我想,这样财大气粗的开发商还是有所靠山的,
最近,拆迁和强制拆迁的话题好像很火爆,也发生了很多的雷人雷语雷事,我在这里不一一列举。当然,很多强拆事件的执行者,表面上看可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地产开发商。但我想,这样财大气粗的开发商还是有所靠山的,而靠山不是别人,正是当地的人民政府权力机构。尤其是,在大力开展新农村改造的城市化进程中,我们的政府和权力机构,更是起到了改革的强制力保障作用,否则,是不会发生“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”的雷人言语。由此可见,似乎只有强拆才是硬道理,在国家的整体改革发展中,发生这样的事情,也就不得不实属正常的。
首先,国家要发展,势必要有一定的强制力作为执行保障。否则,像新农村改革这样大手笔的建设是绝对不会有很好的效果和高效率,事实上每个国家都会这样做的。国家要发展,就不能以私费公,以小失大,作为个体,就不得不做出让步,也是理应且必须做出让步的。因为,无论什么形式的改革都不是毫无偏差的,可以说是非左即右,想要寻找完美的路线,可能性是十分渺茫的。所以,在这样大的项目中,肯定是要有人做出点牺牲和妥协的。这些人不是别人,正是我们少有的那么一些坚定的“钉子户”。可能是为了得到更多的补偿,也可能是为了别的原因,总之这些人成了改革洪流中的阻碍者。而改革的洪流是势在必行的,所以,这样的阻碍就不得不被解决掉,也只有把这些阻碍解决掉,改革才会顺利进行,才会取得既定的目标。这样,矛盾就产生了,除去各自的利益关系,问题就可以清晰化开来,就是国家为了人民搞建设,有些人民却不理解不想搞建设,不想接受这样的好心好意。
不过,我们还是不想因为那么几个特别的钉子户就怀疑我们的改革建设。改革是好的,只要时机和条件成熟,就会皆大欢喜的。否则,再怎么强有力的一刀切方式,也会引来相关的反对者。这些反对者不是不理智,也不是没事故意找茬,也不是不明白“识时务者为俊杰,适时而应为上策”,而是有好多的理由且这些理由都是有自己的道理。也可以这么说,这些敢出头者只是把想法付诸了实在的行动,而更多的人却是选择听天由命,顺应潮流,但到底怎么想的又谁能知道,只是不说出来不做出来而已。毕竟,自己的道理再怎么有理也是小道理,而国家的道理才是大道理,小道理自然要让步于大道理的。
那么,再来看看我们的改革本身,是不是真的符合广大人民的意愿。从目前看来,大多数人还是支持和响应的,否则如火如荼的建设早就进行不下去了。但是,意愿不代表实践,是和实际情况有很大差距的,意愿虽然如此,仍然要考虑我们的国情,并与我们的国情相结合才能大获全胜。否则,不因地区而异,不综合考虑区域情况的超前建设,就是彻底的面子工程,就是华而不实的害民改革,就只能是政府追求自身业绩的增长点。很显然,这和改革是为人民服务的初衷是相背离的,也是人民不会买单的主要问题。所以说,当不是那么一两个人反对时,当地政府部门就应该认真反思和考虑。本来就应该是惠民工程,既然不符合人民的利益,就不如不去搞。在这样的问题上,一定要明确自己的立场,就是人民的利益是首要的和根本的,而不是所谓的业绩和功利。
新农村建设到底是好的,但大的方向下可能会有小方向的把握不准,作为主体的广大人民是应该理解和支持的,这没得商量,也算是“天下兴亡,匹夫有则,算是为国家为自己做出努力和贡献。不过,人民到底是要当家作主的,到底是政府的主人。在涉及到自身权利受到轻视时,也是不得不采取必要的行动加以维护,或者固执或者泥腿,这就不是法律所能完美解决的问题了,而是应该关怀和理解包容的,政府不要怕也不要拦。当这样的反对者都可以自由地开口表达与形势相背离的意愿时,也就说明我们的国家是高度言论自由和民权保障的,也就表明人民作为建设的一份子真正起到了主人公的作用。这样,就需要我们当地的政府部门审时踱势,并结合本区域特点,着手解决相关问题。而不是盲目地要完成国家规定的目标,不惜任何代价加以执行。“将在外,军命有所不受”,如果真的发现不当之处,就应该提出来并向上积极反馈。这样懂得因地制宜量化而行的政府人员才是好的父母官,才不是唯命是从的机器人和没有大脑不会思考的木偶。
那么,再来看看我们的改革本身,是不是真的符合广大人民的意愿。从目前看来,大多数人还是支持和响应的,否则如火如荼的建设早就进行不下去了。但是,意愿不代表实践,是和实际情况有很大差距的,意愿虽然如此,仍然要考虑我们的国情,并与我们的国情相结合才能大获全胜。否则,不因地区而异,不综合考虑区域情况的超前建设,就是彻底的面子工程,就是华而不实的害民改革,就只能是政府追求自身业绩的增长点。很显然,这和改革是为人民服务的初衷是相背离的,也是人民不会买单的主要问题。所以说,当不是那么一两个人反对时,当地政府部门就应该认真反思和考虑。本来就应该是惠民工程,既然不符合人民的利益,就不如不去搞。在这样的问题上,一定要明确自己的立场,就是人民的利益是首要的和根本的,而不是所谓的业绩和功利。
新农村建设到底是好的,但大的方向下可能会有小方向的把握不准,作为主体的广大人民是应该理解和支持的,这没得商量,也算是“天下兴亡,匹夫有则,算是为国家为自己做出努力和贡献。不过,人民到底是要当家作主的,到底是政府的主人。在涉及到自身权利受到轻视时,也是不得不采取必要的行动加以维护,或者固执或者泥腿,这就不是法律所能完美解决的问题了,而是应该关怀和理解包容的,政府不要怕也不要拦。当这样的反对者都可以自由地开口表达与形势相背离的意愿时,也就说明我们的国家是高度言论自由和民权保障的,也就表明人民作为建设的一份子真正起到了主人公的作用。这样,就需要我们当地的政府部门审时踱势,并结合本区域特点,着手解决相关问题。而不是盲目地要完成国家规定的目标,不惜任何代价加以执行。“将在外,军命有所不受”,如果真的发现不当之处,就应该提出来并向上积极反馈。这样懂得因地制宜量化而行的政府人员才是好的父母官,才不是唯命是从的机器人和没有大脑不会思考的木偶。
总之,人民的想法要耐心听取,强制拆迁也是必须的,二者并不冲突,应该可以找到双赢的锲合点。但是,盲目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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