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我们的故事,最终与爱无关
1顺子说,你是一个偏执的近乎发狂的女人。说这话的时候,顺子正往我的脸上涂抹厚厚的面膜,海底泥,冰河泥,牛奶,珍珠粉,蜂蜜,绿茶粉,橄榄油,各式各样的,都调成面糊状。而每个周六,我都会让顺子把这样奇怪的
1顺子说,你是一个偏执的近乎发狂的女人。说这话的时候,顺子正往我的脸上涂抹厚厚的面膜,海底泥,冰河泥,牛奶,珍珠粉,蜂蜜,绿茶粉,橄榄油,各式各样的,都调成面糊状。而每个周六,我都会让顺子把这样奇怪的东西抹到我的脸上。
顺子是我的专业美容师,我们认识了10年。10年前我像个傻子一样去了顺子的美容院,她并没有嘲笑我的乡土与无知,反而很耐心的给我讲起了日常的美容和护理,我虽然听得一头雾水,但还是很感谢她,并被她良好的业务素质所折服,然后,此后的10年间,我每个周六都会去顺子那里,让她把各种各样的昂贵的护肤品都用到我的身上,不管刮风还是下雨。
说到这里,你们可能会以为我是某个富商的千金或者哪个有钱人家的太太,其实不是。我只是小城里一个微小的职员,每个月的薪水仅够我的日常开销,而我每个月都会从这微薄的薪水里,抽出大部分投入到我美容事业中去。
而且我是一个单身女人,更重要的是,我已经32岁。
在顺子眼里,我是一个怪异的独居女人,胆小谨慎,孤独自闭,冷漠无情,但是却又非常的偏执。
可是12年前,我并不是这个样子。
12年前,我只有20岁,年轻,漂亮,任性,还有一点点不讲道理的倨傲。12年前的我喜欢海子,喜欢杜拉斯,喜欢村上龙,喜欢周杰伦,喜欢说一些时尚前卫的话题,比如同性恋,比如闪婚闪离,比如未婚同居,比如要做一个驴行者……
可是所有的这一切并不能妨碍我遇到轩并爱上他。
2
那一年我爱轩爱的发了疯。
我们和大学里所有的恋人一样,卿卿我我,甜甜蜜蜜,整日整日的粘在一起。我对他的迷恋已经到了不可遏止的地步,只要一分钟见不到他我就会觉得若有所失,真的是若有所失。
轩是一个看一眼就会让我心碎的男人,他长得并不是多帅,也不是多有钱,但是他就是让我心动。我记得那是一个春天的夜晚,吃完饭我在校园里闲逛,那时候学校里的樱花树都开了,他就站在树底下,穿白色衬衣黑色裤子,最美的是他的眼睛,那么深那么黑那么亮,我站在那里看的发了呆。
他看见我,笑了,露出雪白的牙齿,忘记了他第一句话说的是什么,可是我依然记得,他的嘴唇,一张一合,真性感。
后来我也知道了,那一天是他的生日。
再后来,他就成了我的情人。我喜欢称轩为我的情人,我觉得情人这个词很暧昧很妖娆很生动,我喜欢杜拉斯,我更喜欢她的《情人》。
每天的傍晚,学校外面的马路上总会有很多大排档,我喜欢和我的情人穿着T恤拖鞋坐在马路边上吃饭。
我们一人要一碗担担面,放很多很多的辣椒,烤点羊肉串,有时候还会喝杯啤酒。我们就坐在马路边上一边吃一边看着对方。轩总是说我色,总是叫我小流氓,我就是流氓,我就是喜欢轩,喜欢他性感的嘴唇,喜欢他细长的手指,我突然很渴望与这个男人的肌肤之亲,于是我们两个跳上了去青岛的火车,我们去了海边。
在我20岁的那个春天,我和轩在海边的一所小旅馆里缠绵。黄昏的海边潮起潮落,忘记了关窗户,房间里弥漫着海水的潮气和腥气,我的情人轩,像潮水一样把我捧上浪尖又把我抛下浪谷,在轩汹涌澎湃的潮水里我溃不成军。
我喜欢看着他,喜欢让他牵着我的手,我更喜欢亲他,亲他的嘴唇,亲他的脸,亲他的手指。我让他发誓,这一辈子只对我一个人好。
爱情,让我彻底的变成了一个疯子。
3
一毕业我们就同居了。
我们在我们租住的一室一厅里天天缠绵,我像条蛇一样的纠缠他,亲吻他。我的小妖精,他总是喜欢这样叫我。我喜欢做他的妖精,我觉得这是他所给予我的最最动听的赞扬。
我们刚毕业,没有钱,很穷,买不起电视,我们两个就跑到超市里去,那里的电视有好多,纯平的,液晶的,背投的,大的小的,方的扁的,想看哪个就看哪个。售货小姐眼神总是很轻蔑,可是我们不在乎,我觉得只要和我的情人在一起,不管做什么都很浪漫。白天轩出去工作,我就在家做饭,洗衣服,傍晚坐在楼梯口等轩回家,然后一起喝我做的汤,晚上一起出去散步或者轩抱着我一起玩电脑游戏,我们相爱以后的日子变得竟是这样的简单。
有一天轩神色喜悦,并让我闭上眼睛,我很顺从的闭上了,轩把一个凉凉的东西套到我的无名指上,我睁开眼睛,是一枚金色的戒指。轩说,小妖精,你以后可以拿它找我换成白金钻石的哦!我看着轩的脸,他又瘦了,他肯定为了给我买这个戒指不知道加了多少班,为了能多签一个客户不知道跑了多少路,我很感动很心疼的扑到轩的怀里哭了。
这样简单的日子过了并没有多久,我的父母找到了我。他们把我带回了家,不让我再去见轩。他们想让我嫁给一个有身份有地位的男人,而不是轩这样的穷光蛋。
我根本不会同意。我想尽办法终于和轩取得了联系,我们说好要去私奔,可是在走的那天晚上,我刚蹑手蹑脚的走到门口,屋子里所有的灯都亮了,然后我看到了我的母亲,我的高贵而又威严的母亲,她手里拿着一把刀,她说你要是想去找他,你就先把我杀死。
4
我在我22岁那一年,把我的情人弄丢了。我曾经跑去我们租过的房子去找他,可是房东告诉我,他搬走了,不知道搬到哪里去了。
我没有找到轩。电视电台报纸我都在寻找他,可是我没有找到他。
22岁那一年,我突然发现我迅速变老,我的脸色变得灰败,白头发都长出来好多,我开始感到惊慌,我去了小城里一家最好的美容院,然后我碰见了顺子,她摸了摸我的皮肤,然后她说没关系的,你只要坚持来做美容,很快就能恢复,于是这一坚持就坚持了10年。
我找了一份闲适的工作,不用坐班,但是薪水微薄,可是这样我就有足够的时间用来寻找我的情人。夏天的晚上,我还是喜欢穿着大T恤穿着拖鞋去路边的大排档吃饭,依然是一碗担担面,一把羊肉串,一杯啤酒,却常常一个人吃着吃着,就觉得心酸。
我经常幻想着和轩见面的样子,最多的就是,他还是原来的样子,高高瘦瘦,眼神忧伤,那样的话我就跟他结婚,然后给他生个孩子,一起去青岛的海边租个小房子,一直到老,到死。
5
我出差去了青岛,我一个人沿着大街小巷不停的逛,这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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