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惕身边的“灰色腐败”

警惕身边的“灰色腐败”

写怀杂文2025-05-08 19:37:19
近些年,官场流行着一句很时髦的话,叫做“有权不用,过期作废”,而某些握有实权的领导则更是深得要领,深谙行情,趁着大权在握之时,千方百计地为自己谋私利,不“腐败”似乎就成了官员中的“另类”。现在国家对诸
近些年,官场流行着一句很时髦的话,叫做“有权不用,过期作废”,而某些握有实权的领导则更是深得要领,深谙行情,趁着大权在握之时,千方百计地为自己谋私利,不“腐败”似乎就成了官员中的“另类”。
现在国家对诸如贪污、受贿、走私等“黑色腐败”警钟长鸣,现实中那些心存贪念的“官爷”,既想满足贪欲,又顾及社会的压力,害怕“栽跟头”,于是罪恶的“黑爪”由“明”转“暗”,以权谋私的门路不断增多,领域不断扩宽,手段也越来越隐蔽,于是便出现了权利寻租的新现象--“灰色腐败”。
“白色收入”是公开透明的合法收入,“黑色收入”是不法收入,“灰色收入”是介于两者之间的收入。“灰色收入”,之所以盛行,最关键的一点在于它难以明确界定,恰恰为一些腐败官员提供了逃脱法律制裁的漏洞,成为一些官员腐败的“后方基地”,应引起社会各界关注。
日常生活中,在大街上行走时,如果留留心就不难发现灰色收入的踪影:逢年过节时,时常能见到“高价回收礼品、购物卡”的广告牌;在一些社区的香烟店,也时常会出现带着名贵烟酒要求商店回收的人。一些官员通过商店这个环节,“人情往来”就顺利地转化为一张张百元大钞,实现了由“人情”到钱财的转变过程。
事实上,礼品、购物卡只是灰色收入的小部分,它其实种类繁多:在非公务活动中收受礼金;利用在临时机构任职或兼职的条件,领取各种酬金;在单位巧立名目,自发各种福利、补助;利用手中权力承揽工程;批圈土地取得垄断经营权;安插亲信到要害部门任职…。这些权力“寻租”活动,比“黑色腐败”危害更大,造成的政治影响、经济损失更是难以估量,其惩治难度也更大。
正是由于“灰色腐败”隐蔽,既不容易被人察觉,从法律上讲又没有严格界定,才使官员公权私有化,将权力介入市场,进行权力“寻租”,把权力变成无形资产再转变成货币资本。
君不见,有的领导干部为将自己的子女、亲朋安排到实权单位或委以重任,实行“等价交换”,即甲安排乙,乙安排丙,丙再安排甲,结果是共同受益,皆大欢喜;有的权力伙伴纠合在一起,巧立名目,使内部分配向掌权者大倾斜,变暗捞为明拿,将以权谋私公开化、合法化;还有的利用手中的权利安排亲属或亲信承揽工程、创办经济实体,将权利变成资本…可谓花样繁多,手段之高明,着实令人瞠目。
在一些上下级之间、部门之间形成一种纵横交错、错综复杂的人际“关系网”,网中的人构成一个个利益联盟,互相勾结,共同受益,“荣辱与共”,因而他们能够抱成一团,共同对外,使“安全系数”增大,并愈加有恃无恐,腐败行为也就愈加放肆。
目前,“灰色腐败”大有愈演愈烈之势,长此下去,势必会破坏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,祸国殃民,后患无穷。因此,惩治“灰色腐败”是当务之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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