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儿时打猎忙
老家在平原地带,周围都是些很矮的小土坡,如果说那是山的话,那我家就住在山顶上。读初中时,我常常在站在校园里跟人比划,指着远处山尖上的房子说:“那就是我家!”但这些很难说成是真正的山,没有树,没有峰,顶
老家在平原地带,周围都是些很矮的小土坡,如果说那是山的话,那我家就住在山顶上。读初中时,我常常在站在校园里跟人比划,指着远处山尖上的房子说:“那就是我家!”但这些很难说成是真正的山,没有树,没有峰,顶多只是些突起的不毛之地罢了,哪能称为山呢。因此,我从小就特别羡慕大山深处的人家,向往依山傍水的生活。幸好,我家海拔较高,坐在家门口就能看到远方的大山,一座连着一座,连绵起伏,还能看见住在山脚下的人家。
那时,我就常常看着大山脚下那户人家,想他们家该起炊烟了吧,他们有小孩吗?是不是跟我一样大?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个向往的地方。还好,大山离我们家只有五公里路,而外公是方圆百里数一数二的猎手,他带年幼的我们走进了大山。
这山名叫四明山,因与好几个大的地区相连,“四望皆明”而得名。是湖南著名的林场,这里奇峰迭起,山峦秀美,还是祁水的发源地,旅游资源丰富,却因偏僻,开发较少。
那时,外公常常带我们去那打猎,他打过野猪什么的,但那些是不允许我们参与的,我们能参加的活动是打兔子、野鸡、野鸭,尤数打兔子有意思。一般先将兔子赶到平地上(大雪天比较好办),然后猎人在后面追,兔子仓皇奔逃,但要逃命却没那么容易,几条猎狗穷追不舍,除了逃进密林里别无出路。但通常密林入口被一个人领着几条狗守着,兔子再精也是精明不过人的,它准备往哪个方向逃,人早就算好了的,等着它自投罗网呢。一时间,犬吠声、猎人的吆喝声、孩子的欢呼声汇成一片,好不热闹。
在外公的猎枪下,我们吃过大雁(可怜了那些非要在回雁峰头盘旋的大雁们)、锦鸡、各种鸟类等飞禽,也吃过獐子、野猪、野兔等走兽。还好,那时并没有保护野生动物的规定,打猎不算违法。其实打飞禽不是那么容易,常常要追过好几座山头,要选择最佳时机开枪,否则惊扰了它们,是很难打中的。有时运气好,打中大雁的要害部位,它很快就会掉下来,但多数时候打中的是翅膀或其他不致命的地方。受伤的大雁会拼命的飞,人就要拼命的追,一直追到大雁力竭掉下来为止。人跑起来不如大雁快,有时明明看到大雁掉下来了,跑过去却找不到。这时,狗的作用就发挥出来了,狗凭着良好的嗅觉一路找寻,如果没有其他人捡着的话,多半是能找得到的。
那时,同学当中没有不羡慕我的,瞧我吃的,瞧我玩的,他们哪有这般享受呢,呵呵。只是我十岁那年的一场惨剧改变了这一切。
那次,城里的大舅一家回乡度假。外公照例带我们出去打猎,可舅妈坚决要求小表哥在家学习,不能出去。他又哭又闹,但舅妈的意思不可违逆,外公想不去了,大表哥又不干,最后只好丢下小表哥上山了。
那天我们收获颇丰,野鸡、野兔打了一串,在将要回来的时候,外公忽然看见不远处的树林里有只兔子,他想都没想就开了枪。随着一身惨叫,我们奔了过去,才发现那是带着兔子帽子的小表哥。
小表哥满头是血,外公一看顿时晕倒在地。送到医院后,赶来的舅妈没有一句责备的话,只是重复:“先救老人!”还好,外公只是急昏过去,而他那一枪正中小表哥的眼角。差一厘米,小表哥眼睛就废了。由于猎枪一枪有好几颗砂子,中枪的位置又特殊,手术难度很大,但还好,最终保住了性命,只是至今还有一颗砂子留在表哥的脑袋中,他的眼角至今还有疤痕。原来他一路偷偷的跟在我们后面,碰巧穿着小白兔模样的衣服,躲在树林中偷看我们打猎,结果自己被当成猎物给打了。
那是外公最后一次狩猎,那是我最后一次上山,听说如今那山已经改森林公园了,还建立了野生动物保护区,只是我一直没有机会回去看看,只能在心底默默怀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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