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粉红色的回忆
回忆为什么是粉红色的,我说不太清楚,但我第一个印象较深刻的女孩子,确实是个爱穿粉红上衣的女子,所以,我也就粉红色有了更深刻的印象了。有一个很有趣的绕口令,是说大姑娘名叫粉红女,二姑娘本叫女粉红,粉红女
回忆为什么是粉红色的,我说不太清楚,但我第一个印象较深刻的女孩子,确实是个爱穿粉红上衣的女子,所以,我也就粉红色有了更深刻的印象了。有一个很有趣的绕口令,是说大姑娘名叫粉红女,二姑娘本叫女粉红,粉红女穿了件粉红袄,女粉红穿了一件袄粉红。年轻的女子与粉红色之间有什么必然的联系,我没见过出处。但看到那柔和靓丽的粉红色,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情窦初开,年华豆蔻的少女罢。
女歌星韩宝仪唱过一首叫做《粉红色的回忆》的歌曲,“夏天夏天悄悄过去留下小秘密,压心底压心底不能告诉你,晚风吹过温暖我心底我又想起你,多甜蜜多甜蜜怎能忘记。”
这首歌是我上高中的时候听到并学会的,特喜欢这首歌。哼唱着这柔美婉转的曲调,很容易让我想起那个纯真无邪的年代,也回忆起了那个穿粉红色衣服的女孩子。
我知道这根本就不算什么恋爱,所以也就谈不上初恋,顶多是我自己对那女孩子的暗恋,或者对她的好感而已,纯粹属于一相情愿的事情。因为自始至终,我并没对她表白过什么,她也没向我表示过什么好感,我们只是很普通的同学关系。然而,我确实对她情有独钟了将近两年的时间,在那两年的时间里,我总觉得身边有这么一个俏丽的女子作为同学,很惬意,很幸福。然而让我最苦恼的是,她并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想跟她说话,想跟她一同上下学,想跟她坐在同桌,想着一切机会靠近她,靠近她。只想听她说话,只想看到她青春气息的脸颊。
她是我上初中时候的同学,名字叫刘淑芬,一个爱穿粉红上衣的女孩子。
上初中的时候,我的模样别提多惨了,精瘦,也就六十多斤,身高呢,将将一米六,可以说是又瘦又小,风大的时候,我觉得身体总晃悠。上体育课排队,总是站在第一位或第二位;课堂上的座位也是在第一排。总之,我不起眼儿,为人也很木讷,不善言辞,所以在同学的眼里是个老实巴交,甚至有点窝里窝囊的形象。唯一值得自己有点自信与自豪的,是学习成绩还可以,特别是语文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,是语文科代表。
而刘淑芬呢,各科的成绩均一般,但她为人很和善,不张扬,是个很稳重,内向的女子。她那时个子跟我差不多一样,爱梳着一条蓬松的辫子,脸色白皙,面容清秀,两道眉毛弯弯的,细细的,眼睛不很大,但给我的印象是很有神采。笔挺的小鼻子,嘴唇红润,是少女特有的那一种自然的红色,天然,不加修饰,很诱人。她有个很明显的缺点,就是眼睛仿佛有点斜,爱眯缝着眼看人。然而这些对于我来说,都是优点了。那个时候,我对情人眼里出西施也确乎了解了一些。
初一一入学,我就开始注意她,并留意她的一举一动,至于因为什么原因,我实在说不清楚,反正就觉得她可爱,可亲,但她一点都不知道。“田野小河边,红莓花儿开,有一位少年真使我心爱。”我觉得这首歌所描绘的有点象我那个时候的心情与感受,我总是想主动地和她说说话,但她对我的态度跟对别人的态度并没什么两样,相反,倒不如对别人那么和蔼。
有一次,我收作文作业。我在她的周围来回地走着,一边收别人的作业,一边注意观察她。她好象还没写完,还在那里写啊写的。我把全班的作业本几乎都收齐了,才慢慢到她课桌边,轻声问:“你写完了吗?”
她习惯地眯缝着眼歇看了我一眼,有点不耐烦的说:“催什么催,一会儿交你不就行了。”说完,仍是低头不停地写。
我没办法发作,但心里埋怨她:“真是不识好人心,好心好意地让你最后交,你却不领情。”我心里很难过,但我怎么对她说呢?
我们上初中的时候,男女同学之间的界限还是很分明的,平时男同学与女同学之间不怎么说话,只是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候,才勉强支吾几句。只有上体育课,做游戏的时候,男女同学才可能被分在一组,可我始终没能和她在一组做过游戏。
有一次,学校开春季运动会,她报的是一千五百米跑,她体育很好,身材匀称,两条修长的腿,跑得很快。那天她穿了一件粉红的球衣,下穿天蓝色的球裤,望过去可爱极了。我什么项目也不好,但我能写,因此我的任务就是写宣传稿件,当拉拉队。预赛的时候,她跑得很好,顺利过关进入决赛,我拼命地给她呐喊鼓掌,我甚至觉得她跑得好完全是因为受到了我的鼓舞。
我立刻写了一篇报道,把自己所有的好感和兴奋都写进了那几十字的稿件里,记得有一句话是这样的:“只见初一三班的刘淑芬象一团粉红色的旋风冲向终点。。。。。。”当广播员在扩音器里大声地朗读这个稿件的时候,我的心象喝了蜜一样甜,因为我觉得我通过我的笔,让全学校的人都知道了我喜欢的人。
但决赛她的成绩很一般,只得了第四名,运动会结束后,她埋怨我:“都怪你乱写,旋风哪儿有粉红色的?李逵才是黑旋风呢!”
唉,这个可爱可恨的人。你怎么不懂我的心情呢?
我记得与她单独在一起最长的时间也不过一个上午,但那纯属偶然。
我那个时候上学都是步行,每天要走十几里路。有一次,赶上了下雨,道路泥泞,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就稍微晚了点,再加上路不好走,一步一滑地向学校赶。当我深一脚,浅一脚两脚都是泥水地赶到学校的时候,迟到了将近二十分种。按规定,是要罚站的。
我一个人站在我们班的教室外,听着同学在里边朗朗的读书声,一边暗暗恨自己为什么不早从家出来。
正在这个时候,我看到刘淑芬推着自行车走进了学校大门。她披了件半透明的雨衣,浅绿色,雨衣下透出朦胧的粉红色。远望去象一朵刚刚出水的芙蓉般美丽。
我们的班主任很倔,根本就不听你解释,只要迟到了,就先罚站再说。所以,尽管刘淑芬一再解释是因为自行车坏了,才迟到的,根本是无意的。
谢天谢地!我感谢这场大雨!我感谢我们班主任的倔强!我甚至觉得老师的倔强很可爱,这场大雨很可爱,这泥泞的道路很可爱。
由于这一切一切,使我终于有机会与自己喜欢的人站在一起了。
“你怎么也来晚了?”我关切地问。
她仍是眯缝着眼斜了我一眼,有点幸灾乐祸地说:“你不也来晚了嘛。”
我一听,心里就不高兴了,真是狗咬吕洞宾,不懂好人心,关心地问你,你却这么对我。
于是,我不高兴地说:“反正我比你来得早!”
“早也没有用,还不是跟我一样晒太阳,呵呵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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